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农村居民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呈现“二快”特点。
一快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GDP增速。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63.6元,增长8.9%,高于GDP 7.1%的增速。
二快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同比8.2%,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比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快0.7个百分点,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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