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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助力农民工拿回劳动报酬钱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01 17:03:01

  3月1日,农历正月十四上午,霍山法院审判工作就迎来开门红,两位农民工,当庭一个领走6000元、一个领走1850元,两人笑哈哈地走出霍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

  2013年6月,被告贺某在霍山县经济开发区承建“同鑫小区”住宅楼,雇佣农民工李某和金某为其做工,同年12月底工程完工,经结算贺某还应分别支付李某和金某劳动报酬6000元、1850元,但贺某当时无钱支付,遂出具欠条两份,后贺某即外出打工,使两笔欠款不了了之,2018春节,两农民工得知被告贺某回来过春节,两张诉状把贺某告上霍山法院,在法庭上通过法官的一番法律宣传,贺某自知理亏,当庭付清了两农民工的欠款7850元,两农民工拿着钱乐哈哈地走出霍山县法院。(董澍、赵前利)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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