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我国消费者权益日,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东西溪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市监所、综治办、中心校、城管执法大队,利用老百姓赶集的时间,共同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东西溪乡位于山区,相比城市较为健全的食品监管体系和市民防范意识,还存在较大差距,历年来,农村都是假货泛滥之地,广大群众对于假冒伪劣产品的辨识度不高,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维权意识不强,不能通过有效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为了贪图便宜知假买假,因此法律意识的提高对于广大农村群众尤为重要。在3月15日之际,东西溪司法所切实发挥司法职能,运用移动音箱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发放《日常生活中应注意的食品安全问题》宣传单,通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漫画形式张贴宣传画进行普法教育,用图文结合教群众如何辨别假冒伪劣产品,提升其对商品和服务的认识能力,同时引导群众科学、合理、文明、健康、适度的消费观念。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400多份,普法小册子50多本,帮助广大村民增强了法律意识,了解了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鲍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