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清明节烟花爆竹使用高峰时段,衡山镇本着“把群众放到心上、把工作做到前头、把安全落到实处”的原则,以“5个结合”为工作总要求,对全镇境内百余家烟花爆零售商店开展为期10日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把专项整治行动同提高安全思想意识相结合,以“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为原则,以日常安全生产考核为抓手,切实强化镇、村(社区)两级安全责任意识,同时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严格规范生产和销售行为,强化人员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烟花爆竹销售、使用、管理等各环节、各部门、各责任人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把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相结合,此次专项行动以习近平总书记“不允许任何人越过安全红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制定《衡山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遵循“属地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镇村(社区)两级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长效安全工作机制。
把专项整治行动同打非治违工作相结合,针对顺河街烟花爆竹集散地、重要交通路口及村(社区)小卖部等重点经营领域进行整治,
对无证照(证照过期)、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和储存行为或者安全设施不符合相关条件的,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打击的方式,发现一家处理一家,并要求立行立改,做到打击一处、震慑一片,切实保障全镇烟花爆竹市场规范经营。
把专项整治行动同安全隐患治理相结合,要求各村(社区)重点排查辖区内加油(气)站、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场所,及时清除商业区、居民区、棚户区、农村集中安置点等地域的可燃易燃物品,同时规范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和地点,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和交通干道,及时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把专项整治行动同安全宣传报道相结合,利用字媒体、多媒体、网络媒体等有利条件,多方面、全方位开展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弘扬“正能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营造依法、守序、文明、安全的社会氛围。(武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