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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成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单位”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29 19:18:44

  近日,安徽省档案局《关于批准滁州市南谯区珠龙镇财政所等单位为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单位的通知》(皖档办[2018]43号)审核认定,批准霍山县公安局为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单位”。在档案管理工作上,霍山县局高度重视,注重软硬件投入和档案人才队伍的培养;注重规范档案基础业务;注重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开发利用水平较高。

  加强组织领导。该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晋升省一级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责任人,将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大人、财、物投入,调整完善综合档案室各功能用房;调整充实局机关档案管理人员、机关各部门内勤网络管理系统,明确专兼职档案员共计35人;建立健全多项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明确档案人员岗位职责,形成长效机制。

  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和提升档案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配置。注重档案库房扩容、档案工作环境提升,强化防护设施,购置空调、除湿器、去尘机等设施设备,档案用房建设一流、设施设备齐全,档案安全保管条件得到明显加强。

  规范基础业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分类方案、整理流程、档案编制等档案业务制度。集中对局内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清理整理。目前,各类档案门类、载体基本齐全,分类、组卷、编号、编目、排列资本符合标准。

  注重开发利用。该局较为注重档案开发利用,建立了档案全宗卷,编制了各类档案目录,安装了专业档案管理软件,开展了档案数字化加工,大大提高了档案利用效率。(孙桂荣 杜桂林 )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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