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四机制”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实行问题线索督办机制。霍山县纪委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账,明确相关责任人、办理时限。按照“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县纪委班子成员依据职责分工,每月对联系单位承办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调度,逐级传导压力,推动违规违纪案件从严从快查处。
完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修订出台《霍山县乡镇纪(工)委、县直派驻纪检组履职情况积分制考核办法》,将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积分范畴,乡镇纪委和县直相关单位派驻纪检组每查处一起案件积15分;对全年“零查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建立约谈末位调度机制。坚持对脱贫攻坚督查中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约谈,截至目前,先后对督查排名末位的上土市镇、黑石渡镇、衡山镇和磨子潭镇4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有效传导压力。
实施扶贫专项整治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五保、救灾救济、危房改造、财政专项扶贫等方面的问题,以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为重点,分类分时间段安排10个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开展以来,霍山县纪委共发现问题线索118件,党政纪处分57人,诫勉谈话19人,提醒谈话11人,通报批评3人,约谈2人。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立案查处1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 (徐进 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