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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做好慢性病申报报销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20 15:37:20

  截至4月15日,全县共计报销居民医保慢性病19739人次,支付报销费用617.72万元。保障了慢性病患者基本医疗需求和医疗保险待遇,减少了城乡居民因病返贫,因病治贫的发生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霍山奠定基础。

  增加慢性病病种,提高限额标准。为扩大参保居民受益范围,提高慢性病患者受益水平,新增重症肌无力等11种慢性病病种,从而使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治疗病种增加到48种;同时提高血压等16种慢性病门诊限额标准。

  重特大疾病门诊救治参照慢性病管理。为保障血友病、胃肠间质瘤等重特大疾病门诊救治需要,对此类患者应用凝血因子、伊马替尼等特效药物参照慢性病管理,不设起付线,使用乙类药品不设自理先付,同时,纳入大病保险范围,贫困人口纳入“180”补偿范围。

  进一步优化居民医保慢性病申报审批流程。为方便居民医保慢性病患者申报慢性病,县医保中心优化慢性病申报审批流程:普通慢性病在参保地乡镇卫生院申报,由乡镇卫生院按月汇总上报,县医保中心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审批,符合的慢性病证通过卫生院发放到患者手中;恶性肿瘤等6种特殊慢性病直接到医保中心随时申报评审,符合的当场制证发放。

  认真做好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工作。为使居民慢性病患者及时享受门诊待遇,此类患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在就诊医疗机构联网即时报销,个人只需支付自付费用;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的诊,其费用回参保地乡镇卫生院报销,由乡镇卫生院垫付报销费用。(但德露)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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