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正文

县市场监管局发布“五一”旅游消费警示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26 15:40:54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此时正值气候宜人、出游踏青的好时节。为了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温馨提示,提醒消费者节假日旅游要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做到文明出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一、旅游消费要理性

  参团旅游最好选择正规、大型、有资质、口碑佳的旅行社,切莫一味追求“低价”和“熟人介绍”。签订旅游合同时,要看清合同条款,合同上必须约定旅游的行程安排、服务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消费者要详细了解条款内容和注意事项,并索取正规票据。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讲卫生、懂礼仪、守秩序、遵法规、爱护环境、不随意毁坏公共设施。

  二、消费购物勿盲目

  旅游购物时要做到理性、谨慎,不要盲目购买或者轻信他人的误导,要选择适合自己喜好和价格的旅游产品。要注意所谓的旅游购物店,往往以“免费或低价、赠送朋友礼品、现场刷卡请吃饭、玩游戏、攀老乡、为亲人祈福,诱骗游客购买玉器等等多种方式”来诱骗游客购物消费,请务必擦亮眼睛,保持清醒头脑理性消费。游客在购买之后要妥善保存好购物发票、物品等。

  三、旅游维权要正当

  在旅游行程中如遇到违约或侵权行为,应依法理性维权,请提供旅游合同、发票、行程单及旅游投诉信件等有效证据和材料,及时向旅游合同签订部门协商维权,如果协商不成的,及时向当地旅游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拔打12315投诉电话投诉。(黄思宇)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