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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致伤无钱医,司法救助暖人心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03 10:13:04

  “我衷心感谢霍山县检察院领导的关心和帮助,并致以崇高的感谢!”近日,被害人张远琴在被救助刑事被害人感言簿上写下这段话。

  2017年2月7日7时许,42岁的张远琴在上班途中被抢劫,被劫走现金、黄金戒指、手机等财物总价值2万余元,且造成其骨盆重伤二级,左肱骨、右股骨轻伤一级,腰椎骨折轻伤一级,案发后却未得到一分钱赔偿。

  控申科干警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主动打电话约见了张远琴的丈夫潘显勇,告知其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和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承办人又到张远琴家中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到张远琴受伤后住院治疗近一个月,花去医药费23万余元。因为失去了劳动能力,公司在一次性赔偿8万元以后,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因长期卧床需要陪护,丈夫不能外出打工,儿子还在大学二年级就读,目前家中仅靠低保维持生计。且张远琴后续治疗还需大笔资金,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身体上受到了严重伤害,绝不能让她的心理上再受到伤害。为了帮助张远琴度过难关,解其燃眉之急,控申科依职权主动提起国家司法救助,为其申报国家司法救助金5.2万元,并将这笔救命钱及时送到她的手上。 (姚婕张智勇)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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