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季度,我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22元,超全市平均水平1065元,居全市首位。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达10%,大于城镇居民1.6个百分点,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万俊)
热门文章
热门视频
2025年4月7日《霍山新闻》
2025年4月3日《霍山新闻》
2025年4月2日《霍山新闻》
2025年4月1日《霍山新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