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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10 10:35:27

  县住建局于4月中下旬组织开展2017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该局对照文件及自评表要求,通过深入项目现场、听取情况介绍、调阅相关资料、开展电话征询等方式,逐一进行梳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即对专项资金执行、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通过自查自评,我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均提前完成,且完成质量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主要体现在:一是大批棚改户通过货币补偿自主购买了商品房,极大改善了居住条件;二是部分因经济困难买不起商品房或安置房且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棚改户经县房屋征收领导组研究同意后适时安排入住公租房;三是棚改安置房、公租房及周边配套建设的先后完工,不仅使大批回迁户搬入宽敞明亮、厨卫齐全的新居,也实现了小区周边道路、绿化、路灯、排水排污管网等配套设施的提档升级,极大方便了居民出行和车辆行驶;四是通过自主租房、政府发放租赁补贴方式,进一步解决了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群体尤其是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从而充分发挥了上级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017年,该县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新开工1286户、基本建成1412套(户),完成率均为100%,且比市政府下达完成时限提前3个月和4个月;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达75%,完成率120%;提前实施2018年棚改部分项目407户;公租房分配入住462套,完成率100%,且比市政府下达完成时限提前3个月;住房租赁补贴发放350户,完成率134.62%。 2017年,上级转移支付该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专项资金7208.5万元。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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