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陈某吗?我是霍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请将你在上海的具体位置通过微信发送过来,我们明天赶过去。”
5月16日,该院“江浙沪”执行小分队在合肥、南京、苏州等地办完不动产查封等相关手续后,执行法官想起了刚立案执行不久的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据了解,被执行人陈某现正在上海打工,兴许可以一起执结,于是拔通了陈某的电话。
陈某曾在姚某某(陕西人)的广告公司购买了部份广告材料,因生意失败,拖欠货款8.2万元,2017年4月,姚某某诉到霍山县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陈某曾主动履行2.1万元。
17日,执行法官赶往上海浦东新区陈某的居住地,将当前"江淮风暴"的执行形势对陈某作了宣传,陈某也深知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后,工作生活产生诸多不便,孩子上学也有影响,于是主动提出能否执行和解,并和申请人姚某某电话联系。此后,执行法官三次电话征求申请人意见和诉求,在得知申请人同意放弃部分案款,要求被执行人一次付清余款的意见后,执行法官要求申请人将其真实意思表达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执行法官手机上,被执行人陈某的家人也迅速筹集了3万元执行款。至此,执行法官通过电话沟通顺利执结该案。(魏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