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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轻轻成“老赖 ” 法院惩戒盼悔悟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06 09:24:17

  6月2日下午,县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胡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1985年出生的胡某,因借申请人胡某某18万元未归还,被胡某某于2015年诉至霍山县法院。经调解,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胡某却未能按期履行协议。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调查,胡某没有正式职业,名下无房无车无存款,其本人日常生活还靠父母接济。

  6月2日,胡某被传唤至法院,对本人所应履行的债务完全漠视,毫无主动履行迹象。鉴于被执行人胡某既不申报财产,拒绝履行给付义务,县法院对其作出拘留决定。

  拘留前,执行法官语重心长告戒胡某:“你年纪轻轻的,有劳动能力,就应该自食其力,做个“啃老族”光荣吗?你欠账还钱,也是天经地义,本应主动履行,却拒不还款,现在上了黑名单,你还珍惜自己的颜面吗?今天拘留你不是目的,未来的路还很长,希望你在拘留所认真反省悔改,以后做个对社会、对家人有责任感的人”。 (童晓文)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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