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下午,一名年轻女子拎着12万元现金来到霍山县法院,原来,她是来替父亲袁某某履行义务,支付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款。
2012年1月,袁某某驾驶摩托车(后载万某某)与货车相撞,导致万某某死亡。法院判决袁某某赔偿死者家人各项损失14万余元。在执行过程中,袁某某六年间才给付2万余元,但其承诺,其位于县城郊区的房屋被拆迁后,就一次性付清赔款。2018年,袁某某家房屋被拆迁,但其竟将两套安置房都赠与其女儿。执行干警获悉后,告知袁某某逃避执行的严重性,责令其兑现承诺。袁某某断然拒绝、拒不履行。后申请人向霍山县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袁某某刑事责任。法院立案后,决定对袁某某实施逮捕,公安机关很快将其抓获归案,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一起长达六年的结案,得以快速了结。(杨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