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在端午小长假来临之前,被执行人吴某委托朋友向霍山县法院执行案款帐户汇入执行款2万元,并就下剩款项与申请人达成协议。
吴某在该县承揽建筑工程期间,向申请人程某某赊购钢材43万余元,程某某索要未果后,将吴某诉至霍山县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网络查控并未发现吴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但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该项工程中有吴某以其挂靠某工程建筑公司缴存的30万元保证金,法院遂依法冻结。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想方设法与吴某取得联系,但吴某就是不愿履行义务。今年4月,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始之初,该院即将该案列入重点突破的案件之一,并进行执行悬赏公告,向社会公开征询吴某的下落及财产线索。
6月13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吴某家,张贴传票并动员其亲戚规劝吴某及早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否则可能会因涉嫌拒执而被追究刑事责任。面对“江淮风暴”执行攻坚的强大态势,吴某终于有了回应,承诺端午节后到法院,配合法院扣划该工程项目保证金,并委托亲友先期汇入2万元执行款。至此,本案执行终于迎来实质性突破。(魏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