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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拒赔偿 心存侥幸再被拘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22 09:27:04

  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汪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经霍山县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汪某赔偿申请人陈某医疗费等合计4万余元,后汪某未按协议履行义务,陈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查控被执行人汪某财产无果后,于2018年春节前夕将其拘传至法院,汪某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拒绝赔偿,也拒不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期满后,执行法官对汪某解除拘留,同时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向其言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汪某还是拖延履行。时间过去了四个月,端午假期第一天,执行法官再次将其拘传至法院,而汪某心存侥幸,认为不会再被拘留。最终执行法官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再次对其予以司法拘留15日。(张传治)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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