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褚书林等委员提出了《关于将全面落实河长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建议》,被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列为9号提案,交县督查局办理。
县督查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制定初步方案,在《2018年霍山县乡镇(园区)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办法(草案)》中将全面落实河长制纳入“综合考评”项目考评,在“重点工作”项考评中确定一定分值,由县政府办牵头考核。因今年需纳入考评项目类别较多,该“考评办法(草案)”还在讨论制定中,时机成熟后在全县范围内征求意见,并经县委常委会议通过后正式成文下发。近日,县督查局分赴但家庙、与儿街、太平畈三乡镇及县环保局、水务局两单位,就9号提案办理情况与政协委员们进行交流和沟通。提案委员对此回复给予充分肯定,纷纷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