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钱某喜,男,65岁,住佛子岭镇。是安徽芳海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在公司承建的迎驾大三角北侧绿化工程从事地面平整工作。2017年6月23日7点左右,我正常上班进行作业时,不慎跌入绿化区内无盖窨井内,导致胸部摔伤,后到佛子岭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胸骨骨折。由于公司未支付医疗费,我家庭困难拿不出钱来住院,不得已采取保守治疗。6月29日,公司派人给我办了出院手续,并给了我5000元钱,叫我在一份协议上签字,后来我才知道这份协议是公司和我签的一次性了结的赔偿协议书。可我受伤造成的损失远远不止5000元啊!伤愈后我多次找公司要求赔偿,公司都以已经签了协议书事情处理结束为由拒绝了我的要求。我一个大字不识几个的老年人又没有子女给我帮忙,也没有任何社会关系,该怎么办?难道就这样算了?我感到孤独无援!
后来有人告诉我说可以找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一定能帮到我。我到县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在法援中心人员的帮助指导下我首先申请了工伤认定,后经六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十级。紧接着,县法援中心安排专业人员帮我准备好材料向霍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
2018年6月21日下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开庭审理了我的案件,在庭审中,律师依据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据理力争,积极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公司看到了不利情形,后来表示同意调解。在仲裁庭的主持下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一次性支付我工伤赔偿款55000元!
感谢政府的好政策,感谢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我们老年人伸出的援助之手,让我们老年人群体不再感到孤独无援!
(钱某喜口述,霍山县法援中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