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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22 16:38:57

  日前,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霍山县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物价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将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准入和办学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健康发展,切实减轻学生校外负担。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其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对虽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条件的,指导其依法依规取得办学许可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坚决纠正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提前上报县教育局,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县域内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课,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杜如云)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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