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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税务局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新闻发布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10 16:38:52

  10月10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霍山县税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县内各家新闻媒体记者到会。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革介绍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细化措施,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该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要求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国家出台支持发展政策措施的重要意义。克服惜税思想,特别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更要将各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扶持经济发展,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保民生作出应有的贡献。二是深入宣传辅导。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向纳税人、社会各界公开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宣传小微企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车船税优惠政策以及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通过宣传,让广大纳税人知晓优惠政策、熟悉优惠政策、自主享受优惠政策。设立“税收宣传月”和“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通过设立咨询台,解答纳税咨询,将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税收宣传的主要内容;编印《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详细介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政府性基金等具体优惠政策和办税流程,免费送发给纳税人;在“衡山论坛”置顶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并将优惠政策进行梳理,编制成税收知识问答,放在政务公开网站,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和应用;开展上门宣传,举办纳税人培训班,利用微信、QQ群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三是简化办税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减轻纳税人负担。严格执行总局文件规定,凡不需要税务机关审批、备案、认定的,坚决不搞审批、备案、认定,同时要求各分局不得搞变相审批、备案或认定;注重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衔接工作,在办税服务厅开辟绿色通道,提供跟进式服务,指导和协助纳税人办理纳税事项,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开展风险提醒,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涉税风险开展调查摸底,及时将风险点和可能存在的涉税问题告知企业。四是加强督查考核。对分局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落实岗位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列入绩效考评,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力度。

  二、多项减免,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成效明显

  一是落实税收减免政策激发实体经济活力。2018年1-9月,累计减免扩大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政策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224万元,享受优惠企业287户,享受面100%;落实权益性投资收益减免企业所得税24614万元;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28户,加计扣除额4803.8万元;12户重点企业申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前扣除政策,优惠加速折旧金额441.62万元,优惠税额72.7万元;落实结构性减免税300余万元,其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80万元,公租房减免各税68万元;困难性审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58户,减免税额1438余万元;落实省政府对鼓励类工业企业减免土地使用税71户减免金额518万元;助力5户企业重组改制减免土地增值税261万元、契税208.8万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4户,优惠税额171.2万元。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负措施,切实帮助实体经济纳税人减负担促发展。

  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扶贫脱贫。共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体电商)2566户未达起征点户减免个人所得税461万元;从事农林牧渔业纳税人减免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0余万元;粮食部门向村委会、农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免征印花税1.5万元;向农村教育事业、公益事业捐赠税前扣除等各类优惠政策,推动扶贫脱贫见实效。

  三是落实留抵退税政策降低企业经营负担。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等部分行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该局积极落实省市局关于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工作部署,快速启动集中办公工作机制,组织培训,拟定初审退税企业,细化退税流程,强化部门协作,开辟快速通道,提高办税效率,及时把税收红包兑现给纳税人,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截止2018年9月12日,共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5105.8万元。其中,对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1420万元;对安徽应流航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3273.3万元;对安徽永固金属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67.9万元;对霍山嘉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74.6万元;对安徽颜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270万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增添了活力,切实提高纳税人的“获得感”,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扩大再投资。

  四是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促进大众创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县税务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管理方式,优化纳税服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自2018年1月至9月,我县共有2858户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了暂免征收增值税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纳税人100%享受到了政策优惠。共免税161.32万元(不含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更好地发挥了小型微利企业在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以纳税人需求为发力点,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增氧泵”,强化宣传辅导,深化执行力度,简化办理流程,优化服务水平,在优惠政策落实方面“再提速”,让广大纳税人感到“更解渴”,努力促进霍山县域经济实现更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郑昕 余经晓)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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