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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29 11:38:33

  一是抓学习促提升。将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摘编》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于10月26日开展中心组理论专题学习。同时,把《摘编》纳入干部培训内容计划,组织各支部、各乡镇财政部门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运用自学、座谈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并认真撰写学习笔记,要求既有心得体会、又有感想感悟。

  二是抓统筹促保障。不断加强税源调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着力优化支出结构,盘活财政资金,通过科学配置、统筹调度,尽最大努力全力支持脱贫攻坚,保障扶贫投入精准高效。2018年全县实际到位财政扶贫资金12323.6491万元,其中县级6507.8491万元。截止2018年9月累计支出10105.102万元,支付率82%。

  三是抓制度促规范。立足我县实际,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并下发《霍山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霍山县资产收益型扶贫项目操作规程》、《关于做好全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同时,严格制度执行,设置扶贫项目库和扶贫资金备查账,实行单独核算,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扶贫项目和安排资金,组织专人对扶贫项目和资金定期调度,针对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清单落实整改。

  四是抓监管促绩效。习总书记强调:“要强化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阳光扶贫、廉洁扶贫”的总要求,财政部门立足工作实际,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定期开展财政扶贫监控软件及相关扶贫政策的培训工作,推动平台和脱贫攻坚业务的有机融合;不断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精准扶贫为指引、贫困因素为基础、日常工作为参考,在安排扶贫项目和资金上,将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与减贫成效、绩效评价、工作考核结果挂钩,优先支持积极性高、脱贫意愿强、扶贫工作做得好、资金使用规范、减贫效果好的地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正向激励作用。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变财政无偿投入为有效投资,投入财政资金888万元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在全县贫困村实施20个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绩效的同时,引导贫困户将承包土地、林地、水面经营权等以折价入股、租赁等方式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密切政府、经营主体和贫困村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实现了多方共赢的良性互动,取得较好脱贫效果。

  五是抓“双包”促精准。“帮钱帮物,不如帮助建个好支部。”财政部门在落实“双包”责任时,高度重视扶贫帮扶组织和队伍建设,局帮扶工作由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组织人事领导统筹安排,抽调48名股级以上干部参与单位包村帮扶工作,共帮扶贫困户150户。选派基层工作经验非常丰富的广圣玉、叶子荣两同志担任驻上土市村扶贫工作队副队长,配合村“两委”宣传及落实扶贫政策,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扎实开展扶贫帮扶,要求各帮扶责任人定期走访,全面了解贫困户家庭详细情况,一对一帮助贫困户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定期督查帮扶工作成效,将扶贫帮扶纳入年终考评重要内容,与个人绩效挂钩,实现责任到人全覆盖、联系帮扶全覆盖。认真开展项目认领,2018年投资5万元协助新建上土市村扶贫驿站,建立扶贫车间,对出产的药材进行深加工,既增加了村级收入,同时也解决了30位贫困人口的就业问题。

  六是抓整治促防控。习总书记指出:“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为此,财政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财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紧围绕“四个意识”、政策落实、责任落实、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扶贫资金使用、督查指导八个治理重点开展监督排查,为“救命钱”套上“紧箍咒”。在专项整治中,共查摆出问题14个,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研究,深刻剖析原因,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截止目前,已整改14条,做到了应改尽改,专项整治的深入推进有效树牢了扶贫资金“高压线”,净化了社会风气,提升了扶贫工作实效。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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