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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01 14:56:32

  10月31日,霍山县召开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武,副主任金正开、李燕、郑为鹏、谢明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光军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主要负责同志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李玉武、金正开主持。


会议现场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武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授予县环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工作评议满意单位”奖牌,依法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履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2018年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报告,县公安局关于对县人大代表周道成采取刑事拘留的请示报告,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霍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8-2022年)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议决定。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县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审定了县人大常委会一揽子规章制度。

  会上,就各议题及审议情况,李玉武强调,关于工作评议,各单位要继续创新工作方式,改进监督手段,长期坚持下去,真正发挥人大监督实效;关于代表议案、建议,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相关工委要认真梳理归纳,进一步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接,抓好跟踪督查,确保议案、建议按期办结,按质办结,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关于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现在办理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使每项审议意见都高质量办理到位、取得实效,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要继续跟踪检查,切实增强审议监督实效;关于生态环保工作,县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李玉武指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县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今后,对县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工作,要重点以该暂行办法为依据,有针对性地对政府投资项目加强监督,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建议,努力促进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本次会议依法对我县人民陪审员名额数进行了重新确定,法院、司法局、公安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要按照法律规定,把好人民陪审员入口关,扎实做好选任工作,着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在我县贯彻实施;全体人大代表特别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同志,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县人大常委会规章制度建设,严格抓好落实,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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