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以来,我县开展为期半年的校外培训机构联合专项治理行动。
部门协作联动。成立由县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教育、民政、公安、人社、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负责的联合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部门压实责任、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集中排查摸底。通过培训机构申报、中小学生和家长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情况登记、社区走访调研等多种途径,对县域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培训机构底数、资质状况和办学行为“三清”,分类登记,动态监管。
分类实施整改。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违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和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时间表,实行销账制度,确保12月底前整改到位。对无证无照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责成立即停办整改,对不具备办学条件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取缔。推行公告制度,建立“白名单”和“黑名单”,将取得办学资质、无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
建立长效机制。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监管机制,制订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管理办法,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准入和办学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坚决纠正“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今后,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均要提前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