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当事人提供优质便利的司法服务,12月5日上午,霍山县法院西城法庭赴衡山镇迎驾厂社区巡回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部分社区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2018年4月,被告张某驾驶摩托车与原告程某发生碰撞,致使程某受伤住院。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赔付各项费用12万余元。庭审结束后,考虑到被告家庭经济困难,经原告同意,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后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同意被告分期赔付,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汪毓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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