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应到代表194人,实到代表181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执行主席项跃文、赵珞、李玉武、尹如江、金正开、李燕、谢明、桂云峰、李厚东、张再金、刘良田、刘长卫、陈爱萌、罗卫无、姚敏、姜典莽、胡敏、涂必江在主席台前排就坐。
县领导董永来、陈明龙、张润之、张德忠等出席会议。
大会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正开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武向大会作《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李玉武在报告中说,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23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5项,作出决议决定10项、审议和评议意见12件,执法检查1次,视察9次,专题调研6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人次,圆满完成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李玉武指出, 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全面聚焦中心,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和运用多种工作形式,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二、推动民生改善,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推出新举措。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为民代言,关注民生福祉,促进共享发展。三、突出监督实效,在依法行使职权上取得新成绩。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强化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不断创新监督方式,积极推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四、坚持务实创新,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彰显新活力。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服务导向,突出代表主体地位,提升代表履职水平,切实发挥代表作用。五、立足强基固本,在强化自身建设上迈出新步伐。县人大常委会从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入手,推动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李玉武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紧扣厉行法治、推进民主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全县人大工作新局面。
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将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进一步提高站位,不断增强政治自觉;二、进一步增强实效,不断深化监督工作;三、进一步发扬民主,不断规范行使职权;四、进一步强化代表工作,不断突出主体作用;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能力素质。
李玉武最后说:决胜全面小康重任在肩,加快绿色发展时不我待。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霍山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绿色崛起、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霍山,争当全市全省绿色发展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县人民法院院长桂云峰作《霍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8年,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新使命,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稳步较快发展。一年来,县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375件,审结4132件,分别同比增长25.47%、36.64%;审判质效稳步提升,结案率达94.47%,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十位;执行攻坚成效显著,最高法院巡查组认为可作为“霍山经验”推广。2019年,县法院将坚持一条主线、围绕一个中心、把握两个重点、夯实两大根基,切实服务发展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县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厚东作《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8年,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统筹推进司法办案、检察改革和自身建设等工作,检察事业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全面推进“五县战略”、“加快绿色崛起、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霍山”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5人;提起公诉182件251人。2019年,县检察院将坚定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倾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为新时代霍山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服务和法治保障。
大会还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
应邀列席会议的有: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几个班子领导,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县监委、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乡镇政府及部分乡镇人大主要负责同志,在霍山县的省、市人大代表,出席县政协会议的人员,县人大机关离退休及退出领导职务的同志,县法院、县检察院二级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