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山镇严格按照村干部廉政风险金制度兑现奖惩,对任期内无违规违纪村干部全额发放廉政风险金,对有违纪行为的村干部,坚决按文件规定相应扣除风险金。
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全镇村居干部岗位责任意识、风险防控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衡山镇于2016年初制定了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风险保证金制度。廉政风险金由两部分构成,镇财政按每人每月200元列入预算,村干部从个人绩效工资中等额配套构成廉政风险保证金。廉政风险金任期届满进行审批发放。
村干部在任职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全额兑现风险金;因违规违纪违法受到责任追究、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相应扣除党风廉政建设风险保证金。本次兑现的上一届村委会任期届满的45名村干部当中,有11名村干部因违犯纪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警告、诫勉谈话处理。按照文件规定镇纪委认真审核把关,分别扣除各人相应的廉政风险金。本次应兑现45名村干部廉政风险金594000元,违规违纪扣除廉政风险金44880元,实际兑现549120元。
廉政风险金的严格兑付,极大地增强了全体村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促使全体村干部遵规守纪、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