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于2018年11月颁布了《霍山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该规定于2019年1月1日零时起正式实施。两个月来,在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下,限放禁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基本杜绝,文明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点赞。根据该规定,在限制燃放区域内,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零时至次年正月十五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明天,也就是2月20日(农历正月十六)零时起,城区部分区域将进入烟花爆竹限放禁放时间段。希望广大群众对限放禁放工作继续给予支持,自觉遵守限放禁放规定,为共建生态宜居、文明和谐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