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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工作实现新跨越
——县法院2018年工作精彩回眸之首篇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04 09:53:33

  篇首语:

  刚刚过去的2018年,霍山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新使命,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稳步较快发展。为此,本网特推出系列报道,以彰显其绩效。


荣获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一年来,该院案件数量再创新高,受理各类案件4456件(含旧存199件),审结4362件,分别同比增长27.42%、32.26%;审判质效稳步提升,结案率达97.89%,同比增长3.58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上诉案件发改率等主要指标均持续向好,审判管理工作取得优异成绩,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执行攻坚成效显著,最高法院巡查组认为可作为“霍山经验”推广;队伍建设全面发展,共有15个集体、29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基础建设切实加强,新审判综合楼投入使用,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信息化建设实现质的飞跃,司法服务更加优质高效。2018年,该院始终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共受理诉讼案件2941件,审结2889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进村开展法制讲座

依法审理假冒注册商标案

巡回法庭司法为民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217件,审结212件,判决被告人316人。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审理邱业俊等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有效净化社会环境。依法惩处黄赌毒、邪教等犯罪,审理开设赌场案16件21人,从严惩处朱丽芝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三被告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件21人。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始终坚持对腐败犯罪分子零容忍、出重拳,依法审理职务犯罪案4件、行贿案10件,如审理原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三里岗村党委书记、安徽振华投资集团董事长胡林枝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四十万元,罚金二十五万元。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依法审结监委办理的案件2件2人。坚持宽严相济,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等从宽处罚,判处非监禁刑95人。

  调判结合化解民商纠纷,保护合法权益。受理民商事案件2682件,审结2635件。充分发挥破产程序在依法处置“僵尸企业”中的职能作用,审理破产案件12件(含旧存8件),其中5件资产已处置完毕,变现三千万元,成功释放了生产要素,盘活了闲置资源。依法审理金融借款合同、民间借贷、追偿权等纠纷案件813件,维护健康的金融市场秩序;依法审理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314件,维护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妥善审理家事案件375件,贯彻全程调解原则,调撤率达54%,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2018年,我院民一庭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继续推行“简案快办、难案精审”繁简分流机制,适用简易程序、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案件2275件,缩短办案周期;对审理周期较长的房地产、商事纠纷等复杂疑难案件实行精细化审理,实现“简出效率、繁出精品”。

  依法稳妥审理行政案件,化解行政争议。受理行政案件42件,审结42件。认真贯彻执行新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依法审理涉及工伤认定、行政处罚等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审理房屋拆迁案件8件,强化对个人权益与公共利益的一体保护。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对审判中折射的行政执法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指出,促进严格规范执法。(魏志刚 王坤勇)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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