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佛子岭镇采取“严”字当头四举措,坚决杜绝各类变相的“节日腐败”,共树节俭文明新风。
严肃文明祭奠。通过短信、微信、宣传单、流动宣传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结合森林防火禁火政策,在群众中广泛宣传,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新风尚,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机关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格自律、严肃家风,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动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以及踏青、游玩等活动;严禁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或服务对象车辆进行扫墓或其他私人活动。
严明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私人扫墓、踏青游玩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用公款进行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祭奠用品。
严格值班值守。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护林防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的宣传引导,督促防火队员、生态护林员尽责值守和上山巡逻。镇纪委将对节日期间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适时予以通报。(张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