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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坚持“破网打伞”,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02 17:57:11

  2018年以来,霍山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执法审查调查重点,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保障这项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在县纪委监委层面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陈明龙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副书记专抓此项工作。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先后收到反映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20件,通过深入核查,立案查处3件3人,涉及科级干部1人,开除党籍3人,开除公职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

  下一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深度介入,主动作为,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一是再发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为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4月15日,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集中行动的通知》,决定利用一个月左右时间,集中开展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行动,做到通报曝光一批、立案审查一批、办结处理一批、移送起诉一批“保护伞”“关系网”案件,切实营造声势、形成震慑。4月26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铁拳出击”集中行动动员会,省委书记李锦斌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提振精神状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聚焦中央扫黑除恶督导两次对接移交的问题、提出的意见,精准出击、铁拳震慑、集中攻坚,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推动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4月30日,我县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铁拳打伞”推进会,认真贯彻两个专项行动要求,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再发力,努力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二是再亮剑,严肃查处交办问题。近期中央督导组先后向我县转办了几起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四个一”的要求,每起案件明确一名委领导牵头,成立一个调查专班,做到一查到底。

  三是再加压,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责定位,督促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特别要压实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查处“保护伞”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不管是党组织,还是主要负责人,都将严肃问责。

  四是再聚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将坚持监督在经常、管理在日常的原则,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对一些情节较轻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以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的问题线索,加大核查力度,防止出现“漏网之鱼”。

  五是再出击,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县委巡察机构将把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巡察机构将做到发现一起、登记一起、移送一起、督办一起。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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