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这一决策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霍山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为期三年的工作目标,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势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高位推动,确保组织有力。我县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多次专题听取扫黑除恶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建立县领导联系乡镇、重点行业扫黑除恶工作制度,足额保障办案、办公经费。县委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组建专业队伍,建立健全线索移送、集体会商、督导检查考核等多项机制。及时召开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动员、部署、调度。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联系负责同志多次进村入户督导调研。
二是高频宣传,确保全域覆盖。深入发动群众参与,发放《致广大群众的一封公开信》15万份、《扫黑除恶》读本5000本、《扫黑除恶十问》5万份,悬挂横幅1200余条,张贴省两个通告4000份,设立大型广告牌98个、高炮9个、宣传橱窗395个、宣传台186个,全媒体推送信息1000余条次、总阅读量达200万人次。
三是高压打击,确保从严惩处。以“摸排有无一竿到底,摸排有无横向到边,摸排有无发动群众,摸排有无梳理串并”四个“有无”为基准,全面开展线索摸排。县扫黑除恶办案专班按照“五个一”原则,快速对线索进行核查,确保核查结果精准精确。目前,全县共摸排接收涉黑涉恶线索67条。持续加强专案攻坚,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协同作战,从严从快、重拳出击,确保不漏人、不漏罪。通过线索摸排,成功摧毁以邱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四是高效治理,确保和谐稳定。坚决贯彻“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要求,先后开展“扫黄禁赌”、“砂石整治”、“超限治理”、“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对群众反响强烈问题成立专班实行挂牌整治,对重点区域开展重点整治,办理各类案件100余起,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近500人。从4月10日开始,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4月30日,共查处赌博类行政案件23起,行政罚款40人,行政拘留10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6人;查获赌资5万余元,收缴赌博游戏机8台(34个操作单元),清查茶座、棋牌室等娱乐休闲场所100余家次,捣毁赌博窝点11个。
五是高悬利剑,确保土壤净化。坚持“一案三查”、“三长签字背书”制度,对近三年侦办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逐案筛查,先后依纪依法处置涉恶党员2名、恶势力“保护伞”1名、违法违纪辅警2名。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保护伞”问题以及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委巡察重要内容,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村(社区)“两委”换届联审,坚决将不符合条件的16名人选挡在门外。坚持夯实基层战斗堡垒,全面实施村级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7个软弱涣散村在“两委”换届前整顿到位。
截至4月底,全县侦破涉黑涉恶类案件66起,抓获涉黑涉恶类犯罪嫌疑人112人,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瓦解恶势力团伙1个,打掉一般性团伙5个,公诉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公诉恶势力团伙1个,公诉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个,公诉涉恶类案件27件50人,判决恶势力团伙1个,判决犯罪集团案件1个,判决涉恶类案件26件44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37.34万元,兑现举报奖金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