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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河长办协调推进水口水库违章建筑整治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17 17:30:34

  水口水库位于我县诸佛庵镇上谷村境内,为注册小(一)型水库,总库容104万方,由诸佛庵镇与县地方水电集团共同管理,同步设有镇级河长。5月8日市水利局在对我县小型水库开展安全渡汛例行检查中发现,水口水库库区内正在建设漂浮式活板动房,市检查组将相关情况对县水务局进行了通报,并要求立即整改。

  按照市检查组及县水务局、县河长办相关负责人的要求,县河长办立即启动巡查交办机制,于5月9日组织人员第一时间会同诸佛庵镇前往现场调查,经调查确认,水库内违建房屋属库区承包人未经批准自行搭建,且正在施工,建筑面积约四间一百平米,拟用于休闲垂钓。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依据河湖“清四乱”的工作要求,县河长办立即对诸佛庵镇下达了交办单,要求由诸佛庵镇牵头,县地方水电集团配合限期整改拆除,并明确了相关河长责任人。

  5月11日,在诸佛庵镇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该承包人自行将违建房屋拆除迁移,提前完成整改任务。(汪劲松)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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