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山县库区水上执法局在巡查中发现有人在佛子岭水库一无名孤岛树林中违法建设活动板房。
经查,该建筑是为上下两层钢架结构活动板房,分别有厨房、餐厅、卧室以及卫生间,一层、二层共11个房间,高低床2组4个床位,单人床16张,均有住宿过的痕迹,主要用于接待前来的钓鱼客。据了解,人员往来均靠房主农民自备船接送;住宿、餐饮等活动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往水库;该活动板房一层在水库蓄水期属于淹没区;建筑内易燃物较多,私拉电线,没有消防设施;养殖的家禽牲畜粪便直接排放水库。造成极大的人员安全隐患和库区水生态环境破坏。
霍山县库区水上执法局在充分调查取证后,迅速向当地镇政府以及县河长制办公室报告,联合县水务、公安、佛子岭镇政府以及库区水上执法局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整治组对该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整治。并于近期对水库周边因为建房造成的垃圾全面完成清除,恢复原来地貌,消除影响。相关责任人正在进一步处理。
佛子岭水库是下游城市的重要饮用水源地,是全县人民的“大水缸”,更是珍贵的“中国好水”。下一步,霍山县库区水上执法局将持续加强巡查,协助河长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并进一步依法严厉查处违章搭建等违法行为,提升库区水环境,营造人人自觉保护库区环境、不乱搭乱建的良好社会氛围,打造更清更美更好的库区生态环境。(俞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