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霍山县法院顺利执结申请人杨某、方某与被执行人广州某电器设备公司霍山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该公司拖欠杨某、方某6万余元工资,经二人多次催要,该公司拒绝支付。杨某、方某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2017年12月,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协议分期还款,但该公司未能如约支付欠款。杨某、方某于2019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中,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网络查控,发现其名下无财产,又多次电话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韦某无果。同时,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公司厂房及韦某家中寻找,均一无所获。我院遂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6月10日上午,执行干警又一次驱车赶至公司厂房,恰巧看到韦某正准备离开公司,执行干警当即将韦某拘传至法院,告知其拒绝履行义务将会被依法拘留。慑于法律威严,上午11点50分,韦某将全部案款3万余元足额划拨至法院标的款专户中,案件得以执结。(梁祥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