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霍山县法院拘留的一“老赖”在送拘途中主动履行完义务。
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王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执行人员电话联系远在广东的王某,要求其到庭履行义务。王某来到法院后,面对拖欠许久的4万元执行款,还是不愿一次性付清,企图分期给付。为了达到一次有效执行的目的,执行人员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对于即将被送进拘留所,王某心有忌惮,遂在被送拘的路上,主动要求交清全部执行款。
在将全部执行款交纳后,王某被提前解除拘留。(周娟)
热门文章
热门视频
2025年4月7日《霍山新闻》
2025年4月3日《霍山新闻》
2025年4月2日《霍山新闻》
2025年4月1日《霍山新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