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霍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1月17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是传统的小年。县禁放办以及衡山镇、县经济开发区各社区加强值班值守,坚守城区高楼楼顶瞭望岗,监控区域禁放动态,确保城区环境整洁宁静、文明祥和。经过前期禁放宣传活动,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禁放规定,小年夜,我县禁放区实现烟花爆竹零燃放。(方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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