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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农村饮水安全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03 15:56:51

  自2020年1月底以来,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扩展影响,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保障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安全,霍山县水务局要求全县农村水厂立即行动,采取应急措施,积极防控疫情,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防范意识。按照运行管理要求,加强疫情期间水厂生产、净化处理、卫生消毒等安全防范管理,切实落实农村水厂“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县水务局始终把疫情防范放在第一位,把群众饮水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坚决打赢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但家庙镇水厂在生产区域外喷洒消毒药剂

太阳乡水厂疫情期间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采取应急措施,加强值班值守。要求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供水保障单位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厂外设立“劝阻台”,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厂区,工作人员配戴口罩,不聚集、不握手、不闲谈;水厂在水处理区域外,利用“AB消毒剂”、“84”消毒液定期喷洒消毒,防控病毒,保持环境卫生;加强安全巡逻,及时做好供水设施设备的排查维护,确保供水服务质量不降低。

  增加检测频率,提升水质达标。在疫情防控特殊期间,县水务局要求农村水厂增加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取样及水质检测频率,科学调剂消毒药剂,重点杀灭大肠杆菌等微生物。同时要求各水厂认真做好加药、水质检测记录,全力保障农村水质达标安全。

  公布联系电话,履行社会责任。为减少病毒接触传播,要求各水厂暂停每户抄表服务,有条件的可采取微信、支付宝等收费,无条件的在当前特殊时期暂停收费。同时要求水厂公布主要负责人手机号码,履行社会责任,做好供水服务,全力保障我县疫情期间农村饮水安全。(洪勇)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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