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霍山县公安局重拳出击,依法打击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
1月24日凌晨 处置一起途经武汉返乡人员刘某某因感冒发热在医院观察治疗期间私自离院出走事件。
1月30日
依法查处丁某通过淘宝网店销售次品口罩冒充医用口罩案,涉案金额140余万元,丁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启动情报核查“1236”战时落查机制,先后查处漫水河镇朱某、佛子岭镇张某、衡山镇万某、衡山镇潘某在网上散播谣言和虚假信息4条,处理4人,其中行政拘留2人。 1月31日 依法查处王某彪寻衅滋事案。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霍山县公安局共查处华某民、何某、翁某军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案件3起;查某、项某、雷某昌、余某飞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情况下的决定、命令案4起;赌博案件2起,行政拘留5人,行政罚款5人。2月2日以来,共查处违反交通管制禁令的行为11起,行政处罚11人。 霍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巡防大队、交管大队、网安大队以及衡山、漫水河、佛子岭、下符桥、开发区、与儿街等派出所全警动员,对有关违法犯罪从严从快予以打击处理。截止目前,全县共查处因疫情引发的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25起,治安拘留9人,治安处罚22人,教育训诫69人。 佛子岭派出所处理打击违法政令人员 衡山派出所处理打击违法政令人员 漫水河派出所处理不听政令人员 衡山派出所处理网络造谣人员 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处理打击网络造谣嫌疑人 衡山派出所处理违法政令人员 治安大队处理丁某非法销售伪劣口罩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