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霍山县人民法院佛子岭法庭于阵阵鞭炮声中正式破土动工,佛子岭镇党委书记马启智、霍山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立柱出席开工仪式。
佛子岭人民法庭总占地面积约6亩,建筑面积1336平方米,审判区和办公区实行分离管理,内设有审判区,办公区,附属用房,生活区等多个标准功能区,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理念。佛子岭人民法庭作为旅游巡回法庭,建成后将为辖区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的同时,也将为景区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助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常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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