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县妇联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开展酒驾醉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应邀出席会议。
会上学习了《粮食收储中心刘某案》《市场管理局程某案》等五个酒驾、醉驾案例。总结了三个教训:两轮摩托车是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也会被查;退休后的酒驾、醉驾依然要受党纪、政纪处分。
此次学习深入剖析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从中吸取事故教训,强调干部职工要从警示案例中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增强法律意识,严守法律底线。
县妇联主席程红要求,要强化学习,干部职工要时刻把法纪放在心中,落实于行动上,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规矩意识。要强化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内和“八小时”以外的跟踪管理和动态监控,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情况,严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行为底线,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养成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的良好习惯。(夏小芹 王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