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入手,用心、用情、依法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7月14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县公安局移送一起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线索。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约谈涉事某建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常某和涉事重庆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冯某巧、项目负责人冯某兵。经查,总包单位承建霍山县某房地产开发一期工程中将部分劳务分包给分包单位负责施工。因总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分包单位拖欠该项目4个班组40余名农民工280余万元工资。经办案民警近半个月的艰辛工作,8月4日上午,总包单位将拖欠的工程款280余万元支付给分包单位,分包单位负责人在治安大队办公室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将拖欠的40多农民工工资对付完毕。 殷康兵 吴正洲 杜彧璇(实习) 姜涛(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