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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进村巧调解 扶养纠纷迎刃解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18 09:44:58

  “王法官,我们遇到一个大难题,请你来帮忙处理纷争。”8月16日下午刚上班,霍山法院民庭的王法官就接到了包保的玉带桥村村书记的电话。听到村书记的一番介绍后,王法官了解到这是一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人扶养的纠纷,遂立刻冒雨赶到村委会进行调解。

  经调查了解得知:陈某甲于二十多年前离婚,前妻带着唯一的女儿改嫁,如今陈某甲因脑部外伤导致痴呆,丧失自理能力,需要人长期照顾。于是村委会联系了他远在西安的女儿陈某乙,女儿称自己在外地上班无法回来照顾父亲。陈某甲有一妹妹陈某丙,自患病以来皆由陈某丙照顾。但现陈某丙表示自己已成家多年且家中有亲人也需照顾,之前照顾陈某甲住院及生活开销已花去了大笔费用,陈某甲名下有一套自建房,但自己无权处置,侄女陈某乙也未能出面解决此事,因此其在继续照顾哥哥陈某甲方面有所顾虑。

  由于陈某甲的女儿远在外地,不能当面进行调解,王法官遂拨通了语音通话,向其释法明理。后女儿陈某乙表示愿意赡养父亲,但因工作无法回乡,询问法官是否有其他办法。法官解答道:陈某甲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监护人进行护理,作为其女儿无法履行监护职责,陈某甲所在地村委会便可以另行指定监护人。经过法官一番耐心调解,陈某乙同意将陈某甲名下的自建房转给姑姑陈某丙,由姑姑扶养父亲,自己代表父亲与姑姑陈某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姑姑亦同意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最终,陈某甲的扶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同时也消除了陈某丙继续扶养哥哥的后顾之忧。陈某丙感激地向法官说到道:“谢谢王法官,要不是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我真的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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