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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群众利益无小事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03 17:11:40

  11月2日,霍山县人民调解中心与衡山镇满路桥村调解委员会调处了一起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当事人张某和沈某系同村村民,都从事过小买卖。2014年左右,张某与沈某都和对方有过赊账记录,但是对赊账具体金额各执一词,而且年代过久,双方保存的账本真伪都已无从考察,张某和沈某两人多次争论无果,矛盾反而再次升级,只得寻求村委会帮助。

  11月2日上午,霍山县人民调解中心协同满路桥村调解委员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村委会进行现场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认真倾听双方阐述,在查清基本事实的基础上给双方当事人辨法析理,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摒弃前嫌、达成协议,一场不断激化的矛盾纠纷就此平稳了结。

  群众利益无小事,满路桥村委时刻将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努力为美好乡村、平安乡村的构建添砖加瓦。(卢栓柱)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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