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与儿街镇石河村的苏某找到与儿街司法所,诉称1992年在帮苏某良干活时,欠瓦匠工资钱,找其索要两人发生争执,特申请给予调解为盼。
与儿街司法所接到案件后立马安排调解员及时给予调解。承办调解员接手该案发现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关系为亲叔侄后,决定走访叔侄俩所在村委会,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村民的生产、生活情况最为熟悉。该村委会工作人员也十分关注这对叔侄纠纷,据其所述,叔侄两家原来关系很和睦,后来发生矛盾,村委会也调解了多次,但效果不佳。弄清基本情况后,调解员除了通过电话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沟通外,还亲自到被申请人家中了解具体情况。之后在被申请人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宣传法律法规,最终经过调解员一上午的不懈努力,双方顺利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一起长达三十年之久的叔侄纠纷达到妥善化解。
今后,与儿街司法所将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定纷止争、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调解功能,为与儿街镇的和谐、发展、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舒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