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随着“年”味渐浓,可能有人会问,今年过年,城区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答案依然是否定的!
记者从县禁放办了解到,“南自六潜高速霍山县出口沿高速连接线向西延伸至铜锣寨路交口;西沿铜锣寨路向北延伸至淠河西路——佛通路——与儿街路——白马尖路,直至白马尖路与外环路交口;北沿外环路向东延伸至105国道交口;东沿105国道向南延伸至六潜高速霍山县出口,包括蔡家大山安置点、陶家榜安置点、纱帽尖安置点”为禁放区域,全年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对违反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行为人,县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并视情况给予曝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县安监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相关物品和经营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对个人提供视频、照片等证据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300元,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