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正文

我县组织开展电动车“三项行动”督查行动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15 17:24:08

  为进一步督促非机动车“上牌照、拆棚子、戴头盔”三项行动落实到位,提高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意识,4月14日,县创城办、县督查室、县直工委、县交警大队联合开展电动车“三项行动”督查行动,在行政中心前对骑行非机动车上班人员开展党员干部示范作用发挥情况督查。同时对住建局、二中桥头等六个交通要道路口文明劝导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从本次督查情况来看,部分党员干部仍存在未按规定佩戴头盔、未上车牌等情况,多数文明劝导员认真履职,积极劝导,但非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不佩戴头盔、非机混行等行为。通过此次督查行动,进一步规范文明交通行为,号召群众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以实际行动助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储菊 周宏斌)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