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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十条”出台:督促网络媒体增强责任意识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05 15:09:17

国家网信办发布“约谈十条”。 资料图片  

    事件回放 

  2015年4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下称“约谈十条”),推动约谈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约谈十条”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了9种将被实施约谈的重大违法情形,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不到三个月时间,已有28家存在不同程度违法违规问题的网站被约谈。 

  “约谈十条”对约谈的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实施条件、方式、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是实施约谈的行政主体。 

  实施约谈的9种具体情形:一是未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情节严重的;二是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三是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注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四是未及时处置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五是未及时落实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六是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七是网站日常考核中问题突出的;八是年检中问题突出的;九是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谈的情形。 

  根据“约谈十条”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或经综合评估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被多次约谈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将依法从重处罚。此外,约谈情况也将记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日常考核和年检档案。 

  从谈话示警到责令整改,再到后续的罚款、吊销许可证惩罚措施,“约谈十条”给出的是一套完整、合规合法且实际操作性极强的工作流程图,是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2015年重拳整治互联网空间的一项重要举措。其最具特色之处,在于先帮助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认识问题、改正问题,尔后通过重拳出击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企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事件影响 

  “约谈十条”就“约谈”的事由、对象、内容、程序、后续措施等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规定。这是当前国情条件下,国家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按照“依法管网”的原则,对业已存在的“约谈”机制进行规范和约束,有利于完善网络管理工作和提高网络管理水平。 

  通过“约谈”,网络服务单位既可以更加准确地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法意图以及监管机关的执法考虑,也能将自己在运营和提供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苦衷,以及对现行法律和规定的涵义的不同理解和完善法律规则的建议,告知监管机关。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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