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历腊月二十二,家住凡冲村的蔡某英请杀猪匠余某平来家杀年猪,在宰杀的过程中,余某平不慎被猪咬伤,导致其左手中指末节指骨部分缺损,残端骨折外露,离断指体未见。后余某平治疗终结,双方就是否赔偿,赔偿多少发生争议。2023年1月16日,余某平找到司法所申请给予调处。
1月17日,与儿街司法所组织双方到司法所给予调解。通过向其宣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再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从双方都不承认自己有错,到双方都认识到自己有部分错误;从双方都不愿承担责任,到各自都愿意承担部分责任。最终在司法所的不懈努力下,就余某平的人身损害伤害达成一致赔偿协议。一起极易造成矛盾激化案件及时达到化解,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使双方群众都能安心过大年。
与儿街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在小、在基层,让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