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企业新陈代谢,充分释放登记资源,激发市场经营主体发展活力,近日,霍山县对首批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3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58家“僵尸企业”实施强制注销。
今年以来,该县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建立多渠道经营主体退出机制,大力推行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改革试点工作。县市场监管局摸排了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届满三年仍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名单,建立了工作台账。对拟进行第一批强制注销的企业,分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市市场监管局网站集中发布了强制注销公告,催告董事、理事、股东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依法组织清算或者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并向县法院、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等部门发出协查函,经协查,确认无在诉案件和待执行案件,无在缴社保人员和拖欠工资记录,无登记在册的不动产权利,不存在欠缴税费和未缴销发票领用信息,无股权质押或被冻结情形,对58家企业拟予强制注销。通过网站发布了的公告,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听证和陈述申辩,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职权作出强制注销决定,制作了强制注销企业决定书,并分别在网站进行了公告。公告发布30日后,即视为送达,被强制注销企业的主体资格终止。
下一步,该县将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梳理经营主体真实情况,按照规定流程分批次开展强制注销工作,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同时,加速“僵尸企业”退出,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存量市场经营主体的质量提升,全面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