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非常感谢你能帮我们要回这笔钱,你们真真实实做到了为我们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9月18日,当事人将一面印有“雷霆执法 廉政高效”的锦旗送到霍山县法院执行法官的手上,并对其连连感谢。
2023年6月,原告安徽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贵州某公司须支付原告公司工程款85余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并未按判决内容履行,安徽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遂向霍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利用网络查控对该公司名下资产进行查询,经查,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遂找到被执行公司的负责人,耐心与其沟通,从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入手向其说明如果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受到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到时将因小失大,反而影响企业的信誉及后续的招标经营。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和强制执行的威力下,该公司负责人立即筹措资金并履行到位,该起案件顺利执结。